冷水灘融媒3月3日訊(通訊員 唐健 唐江艷)
為了生活中雞毛蒜皮的瑣事
一時沖動拳腳相向
不僅讓彼此身心受到傷害
還要承擔相應法律風險
據(jù)悉,鄧某的妻子與周某是老鄉(xiāng),現(xiàn)居住在同一個小區(qū)里,2022年3月6日早晨,鄧某與周某因鄧某的所開超市是否存在缺斤少兩問題,雙方發(fā)生口角。次日上午,因周某在外面到處講鄧某超市缺斤少兩的事情,鄧某到周某所開快遞驛站找到周某,后雙方發(fā)生爭執(zhí),在爭執(zhí)中鄧某用手擊打了周某右邊臉部,導致周某當場倒地后受傷。經(jīng)鑒定,周某“左髕骨骨折”構(gòu)成輕傷二級。2022年7月29日,鄧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永州市冷水灘區(qū)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周某因傷損失人民幣69238.24元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
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規(guī)定。
傷害他人是一種“雙輸”的選擇,打贏進“監(jiān)獄”、打輸進“醫(yī)院”,一時的沖動換來的不是問題的解決,而是刑事追究、民事賠償,也許只需要一次揮拳、一次抬腿,就可以讓你追悔莫及。在此檢察官呼吁大家遇事莫沖動,三思而后行。
來源:冷水灘區(qū)人民檢察院
作者:唐 健 唐江艷
編輯:屈文利
二審:陳潔
三審:秦果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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